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,,就徽盐世纪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项目(招标编号::JG2017-04-0405)举行招标。本项目于2017年7月24日14时00分,,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(包河大道236号)二楼第二开标室果真开标,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,现将评标效果公示如下::
一、评标效果
1、项目名称::徽盐世纪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
2、招标编号::JG2017-04-0405
3、主要工程内容::徽盐世纪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,,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规模内的所有内容;
4、第一中标候选人
投标人名称::安徽华新光电饰业有限公司
投标人注册地点::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天河路358号
预计中标金额::8569134.80元
5、第二中标候选人
投标人名称::合肥市辉采照明电子工程有限公司
投标人注册地点::安徽省合肥经济手艺开发区紫蓬路2809号总装厂房
预计中标金额::8593388.00元
公示期::自2017年 7月25日至2017年07月 28日
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效果有异议,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
二、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:
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点和有用联系方式;
(二)被异议人名称;
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五)有用线索和相关证实质料。
书面异议质料必需切合上述要求,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用身份证复印件,,否则不予吸收。
三、异议质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吸收::
(一)异议质料不完整的;
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用证据的;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,无法提供正当泉源渠道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举行虚伪、恶意异议,,滋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举行。
关于提供虚伪质料,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事情秩序的,,将报请行政羁系部分处理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用异议,,本评审效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特此公示。
招标人::安徽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招标署理机构::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地点::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
异议吸收联系电话::0551-62220155
2017年7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