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局盐政规则处按语:此案是我省首例以“销售不切合清静标准的食物罪”对涉盐违法犯罪职员举行治罪的案例,,,也是近几年来,,,皖南地区私盐市井首个被判处实刑的案例。此案的乐成讯断,,,对我省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用衔接具有主要的指导意义,,,“以工业盐充当食盐销售”行为切合《刑法》第143条的刑事追责要件,,,没有对谋划盐品数目要求的划定,,,对涉盐违法职员具有较大的震慑力。本案当事人孙玉亮曾因非法销售无碘盐被盐务部分两次行政处分,,,但由于对涉案盐品数目取证难题,,,达不到“非法谋划罪”的刑事追责标准,,,使其始终心存幸运、、胆大妄为,,,严重危害群众的食盐清静和生命康健,,,此讯断严肃攻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,,,彰显了执法的威严。
下一步,,,各级盐务部分要以此案件讯断为契机,,,一要继续增强法制宣传,,,让谋划户知晓“以工业盐充当食盐销售”或“在食物生产中添加工业盐”的行为冒犯了刑法条款,,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二要加大行政处分和刑事攻击的力度,,,对一些惯犯要移交公安部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,,让“重办重处”成为食盐清静治理常态。三要亲近关注市场动态,,,防止工业盐等私盐攻击食盐市场。特殊是1-2月份食盐销售下降的单位,,,要认真查明原因,,,迅速接纳有力步伐,,,确保食盐市场平稳有序,,,全力维护群众生命康健。
芜湖市两名私盐案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克日,,,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以“销售不切合清静标准的食物罪”判处李桂森、、孙玉亮拘役六个月,,,这是2013年新司法诠释实验以来攻击涉盐犯罪的新突破。
私盐市井孙玉亮曾因非法销售无碘盐被我局行政处分过,,,但仍不思悔改。经恒久蹲守、、跟踪,,,2013年5月23日晚,,,孙玉亮购进50公斤大包装无碘精盐5吨,,,准备销售给腌制咸货的谋划户,,,当晚在弋江嘉园小区被我局执法职员再次查获,,,越日,,,孙玉亮被鸠江区公循分局刑事拘留。销售私盐给孙玉亮的供货人李桂森被网上追逃后,,,2013年6月14日,,,我局执法职员配合公安干警乐成将其抓获,,,同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2014年1月23日,,,李桂森、、孙玉亮被鸠江区人民审查院提起公诉。2014年3月10日鸠江区人民法院作出讯断F婊告人李桂森犯销售不切合清静标准的食物罪,,,判处拘役六个月,,,并处分金3000元。被告人孙玉亮犯销售不切合清静标准的食物罪,,,判处拘役六个月,,,并处分金2000元。
至此,,,省局高度重视并督办的这起“5.23”案件在芜湖划上了圆满的句号。